会员中心 Insert title here

管网公司成立在即

国家能源局对《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7月19日,为了贯彻落实《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作为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信息公开是用户申请获得油气管网设施开放服务的重要前提,也是消除信息不对称,更好发挥市场作用、激发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油气行业快速发展,上、下游市场主体多元化正在形成,各方对于深化油气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意愿日益强烈、对公平开放的诉求越来越多。
  因此,能源局强调有必要进一步改革机制、强化监管,更大力度地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更好地营造公平开放的制度环境,逐步破解制约公平开放的关键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断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加快油气市场多元竞争,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和集约输送能力。
  今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
  早在2017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2016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建立。
  经过几年探索,油气企业公平开放意识逐步增强、开放服务有所增多,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油气企业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开的信息不够完整;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标准不一、内容差异较大;信息公开没有有效平台,查阅困难等。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能源局要求明确公开主体:油气企业要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规定,应当向用户公平开放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地下储气库等油气管网设施的运营企业。
  本次征求意见稿全面细化了必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其公开内容包括: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基本情况、油气管网设施基础信息、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服务条件、技术标准、价格标准、申请和受理流程、保密要求、油气管网设施服务信息及用户合理要求的与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的信息。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在国家能源局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油气管网设施相关信息,同时在本企业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专栏公开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内容,规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条款:
  一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范本格式公开相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他运营承担运输功能油气管网设施的能源企业应当公开下属全部企业的设施信息。
  二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更新变化的信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保存近三年的全部历史记录。
  三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第10个工作日前公布上一季度油气管网设施相关服务信息。
  四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年12月5日前公布下一自然年度各月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并于每月10日前更新本年度剩余各月度的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具备条件的,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实时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
  五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或书面方式受理用户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对于用户合理要求的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于接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是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申请受理结束后应及时公布受理结果。采用集中受理方式的,于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向所有申请用户公开;采用分散受理方式的,每次受理完成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在国家能源局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七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联系畅通,及时回复邮件和网络平台收到的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强调,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抽查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并适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对于不按照监管要求公开有关信息或者公开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由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况通报批评。
  对于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的情况,任何企业和个人可向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反映,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根据情况开展监管工作。(来源:国家能源局)

能源局:组建信息公开和报送平台 强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7月2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赵国宏在会上表示,能源局正在组织建立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平台,待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平台将正式上线。
  赵国宏表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能源领域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更大力度地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更好地营造公平开放的制度环境。
  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奠定制度基础
  2014年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实践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实施路径和方式。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油气企业开放意识不断增强、开放服务逐渐增多、开放范围持续扩大,但受管网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不充分、油气管网运营机制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数量仍然较少,开放层次相对较低。实践证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与体制机制因素密切相关,需要充分的基础条件予以支撑。
  赵国宏表示,针对问题,《办法》从健全体制机制着手,规定了加强统筹规划、鼓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实现管网设施独立核算和独立运营,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等一系列条款,与油气体制改革相衔接,引导油气行业朝着基础设施充足完备、市场环境竞争开放的方向发展,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明确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基本原则
  赵国宏说,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公平无歧视地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这是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办法》规定的核心要求。
  《办法》着重强调了非歧视性原则,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这种开放模式与油气管网公司组建等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情况相适应,确保管网设施能够公平公正地为所有用户提供服务。
  但考虑到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运销一体化的生产运营模式还可能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存在,《办法》同时做出了补充规定,相应油气管网设施可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的前提下,将其剩余能力向用户开放。
  制定影响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解决方案
  赵国宏介绍说,《办法》围绕申请受理、信息公开、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改革等实践中影响公平开放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新设了部分条款内容,以提高公平开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申请受理方面,《办法》以约束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受理行为、完善优化受理方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了流程制度要求。
  在信息公开方面,通过要求企业主动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基础能力信息、剩余能力信息和已用能力信息,设计了完整的信息公开闭环管理规则,更好地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并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在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改革方面,为解决管网设施开放后不同品质的天然气混输计量结算问题,《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这也是我国首次在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上与国际通用方式接轨,以更好地体现优质优价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强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办法》在全力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同时,更加强化了对开放服务的公平性监管。《办法》以信息监管和信用监管为重点,统筹规定了现场监管、协调调解、投诉举报、监管通报、责任追究等监管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和框架。
  特别是,《办法》突出了合同管理机制下公平开放服务的重要性,通过对合同协商、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不同阶段行为的强化监管,促进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企业形成平等的市场地位、公平合理地约定条款内容、严肃认真地推动合同执行,从根本上改变油气管网设施服务合同意识淡薄的问题,更好引领、更快培育油气管网设施服务市场的形成。
  赵国宏表示,今后,能源局将全力推动《办法》贯彻落实,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公平开放制度体系。在已印发《办法》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示范文本,明确具体监管要求。组织相关油气企业尽快启动油气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剩余能力测算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研究、分类制定公平开放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予以推广,维护油气管网设施服务市场秩序。
  二是建成应用公平开放信息平台。能源局正在组织建立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平台。该平台将实现油气企业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网上集中统一运行,促进全社会获得管网设施服务信息的便捷高效,有效提升油气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平台将正式上线,能源局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等相关市场主体的规范运营。
  三是强化公平开放监管深度和力度。能源局将组织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及时梳理本辖区主要用户企业的公平开放服务需求,指导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规范开展服务行为,协调促进相关具体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同时,还将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为依据,适时对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合同签订履行等行为开展重点监管,并根据实际公开有关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强化行政执法,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油气管网设施运营机制的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国家管网公司呼之欲出 新奥集团等加速整合资源卡位

  “国家管网公司即将成立,因此全国所有天然气企业都正在以国家管网公司的模式进行改革。‘三桶油’都有自己的模式,而新奥集团、新疆广汇等民企也在进行内部的整合,其目的都是为了提升自己未来的市场份额。”9月3日,一位国家发改委官员对记者表示。
  此前的9月2日,在上海进行的“第三期陆家嘴能源+金融论坛”中,中石油销售分公司高级经理刘四洋强调,目前上游企业进入终端市场是通过产业链向下延伸的方式为终端用气企业谋求更好的经营环境,这也助力地方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使资源方与用气企业形成有效对接,靠实需求、严肃合同、建立市场契约意识,对天然气稳定供应保障及市场秩序的维护有极大益处。
  实际上,民企新奥集团已经开始旗下天然气市场的整合:8月31日,新奥股份(600803.SH)宣布,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董事长王玉锁控制的新奥国际、精选投资合计持有的新奥能源(02688.HK)约3.69亿股股份,占其目前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2.83%。
  新奥内部人士表示,此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整合产业链资源,贯穿天然气上下游业务,为长期战略服务。
  “公司将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重组预案。关于交易的详情和具体方案以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若交易完成,新奥股份将成为新奥能源最大股东。”他表示。
  除了新奥,新疆广汇等民企也在加速资源整合。据了解,继2017年6月份、2018年11月广汇能源(600256.SH)启动了位于江苏启东LNG接收站1、2期投产之后,其三期项目建设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天然气市场快速发展
  8月31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9)》预计,2050年前中国天然气消费将保持增长趋势,这意味着中国天然气市场的未来将越来越灿烂。根据BP的预期,中国天然气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到2040年,其需求将是目前的160%,因此随着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全国天然气企业都在为未来市场进行卡位。
  这种卡位不仅是天然气市场的卡位,还有资源、管道、储气等方面的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表示,上游探索形成有利于多元社会主体长期进入、有序竞争的市场机制;中游加快设立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统筹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天然气中间环节成本;下游继续推动市场化和价格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有可能对天然气长远发展造成严重的掣肘。”他说道。
  目前,中国冬季天然气的供应仍是大问题。刘四洋介绍,预期2019年中石油天然气销量将超过1800亿立方米,占国内65%,但是中石油的储气能力只有180亿立方米,因此到冬季,储气能力不足时,部分用户不得不停气。
  “这正是中石油等央企加大储气能力建设的重要原因。”一位中石油天然气专家坦言道。
  BP中国区董事长杨筱萍表示,预计2020年全球LNG贸易量将超过管道贸易量,其贸易量将从2017年的4000亿立方米增加到2040年的9000亿立方米,因此如何加强港口、管道、储气能力的合作是首要的问题。
  民企整合资源“卡位”
  对此,民企新奥集团等已经开始进行内部资源整合,提前卡位。
  上述新奥内部人士表示,前述新奥股份对新奥能源的整合,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整个集团的产业链资源,贯穿天然气上下游业务,为长期战略服务。
  新奥能源8月30日收盘市值高达1007亿港元(约合人民币880亿元),2018年营收609亿元、净利28.18亿元;A股上市的新奥股份最新市值115亿元,2018年总收入136亿元,净利14.06亿元。
  新奥股份此次交易看似“蛇吞象”,但是这种整合为新奥集团的内部整合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据了解,目前新奥股份主要业务涵盖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以及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而新奥能源在国内有170多个天然气销售公司。
  但新奥股份持有10%澳大利亚桑托斯油气公司(Santos)股份,后者是目前新奥集团最重要的天然气供应商,因此只能通过新奥股份对新奥能源进行整合。此外,新奥舟山液化LNG接收站仍在新奥集团旗下,因此新奥舟山、新奥股份和新奥能源都有各自的定位。
  据记者分析,新奥舟山液化LNG只是一体化的部分,但是它上接澳大利亚桑托斯公司的天然气资源,下接170多家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处于集团重要的位置。目前浙江舟山到宁波的管道正在建设,一旦管道投产,新奥舟山将成为集团的核心。
  新奥集团完成整合后,其国内天然气资源和市场份额都将大幅增加;此外新奥集团通过舟山项目也将完成国内、国际资源的整合,因此其天然气价格将具备优势,浙江、上海等地方企业和居民也将获益。
  除了新奥集团,新疆广汇等民企也在整合。今年6月份新疆广汇发行的33亿可转债方案中,5.6亿元将用于其在江苏南通的LNG分销转运站项目。此前,新疆广汇位于江苏启东LNG接收站1、2期已经投产。
  “国家管网公司是公共的,因此每个企业能够获得的天然气资源将直接决定这些企业将来的利润空间。”前述石油央企专家表示。(来源:国内媒体)

  尽管目前国家管网公司将以何种形式示人尚不可知,但相关人员介绍:参照当年国家电网和铁塔公司的经验,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对整个天然气行业的影响肯定是非常大的,但具体影响如何,可能需要其运营2-3年后才能显现。
  而针对未来的竞争格局,有油气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告诉记者,届时大约会出现三种模式:上游企业可能供给还是跟现在供气一样,自己去跟管道公司打交道,然后把气送到下游的门站,这可能是比较主要的形式。
  另外一种是下游企业,城燃公司去跟上游谈好气,然后再去管道公司打交道,自己把气运回去,这种形式对有全国性布局的大公司而言采用的可能性较大,小公司用气量较小,不甚便捷。
  第三种则是将来可能会出现一种新的公司,相当于中间商。上游由它为城燃公司找气源,下游谈用户,做一个资源池。未来肯定是要出一些这样的公司,能在中间环节能把有人不愿干的活接了,赚取服务费,类似电力市场化改革出现的售电公司,当然产业也会有震荡有整合,“生一批公司,死一批公司”,就像售电公司的情况一样”上述人士告诉记者。